五院的意思解释
五院拼音:wǔ yuàn
五院注音:ㄨˇ ㄧㄨㄢˋ
五院解释
1.唐称御史大夫、御史中丞、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五官之署为五院。后代沿用其称。
2.民国时指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五院。
详细解释
唐 称御史大夫、御史中丞、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五官之署为五院。后代沿用其称。
唐 李绰 《尚书故实》:“臺仪自大夫已下至监察,通谓之五院御史。国朝践歷五院者共三人,为 李商隐 、 张魏公 延赏 、 温僕射 造 也。”按, 李商隐 未尝为御史,当为 李尚隐 之误。 尚隐 曾任御史中丞。见《旧唐书·李尚隐传》。 宋 钱易 《南部新书》乙:“自 唐 初来,歷五院惟三人……五院谓监察、殿中、侍御史、中丞、大夫。”
民国 时指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五院。
国语词典
五院
wǔ yuànㄨˇ ㄩㄢˋ中央政府负责治权的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试院、监察院。
字义解释
wǔ
1.四加一后所得的数目。见〖数字〗。2.姓。3.我国民族音乐音阶上的一级,乐谱上用作记音符号。相当于简谱的“6”。见〖工尺〗。
yuàn
1.(~儿)院子:场~。四合~儿。~里种了许多花。2.某些机关和公共场所的名称:法~。国务~。科学~。博物~。电影~。3.指学院:高等~校。4.指医院:住~。出~。5.(Yuàn)姓。
网络百科
五院
五院是五权宪法的体现,是国民政府的组织机构,即立法院、行政院、司法院、考试院、监察院。立法院为国民政府最高立法机关;行政院为国民政府最高行政机关;司法院掌管司法律政事务;考试院负责官员的选拔和考核;监察院负责监察。各院皆可依据法律发布命令,并有权在职权范围内向立法院提出法律议案。现在台湾当局,依旧沿用这个政治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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