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三人文库>词语查询

判司的意思解释

判司拼音:pàn sī

判司注音:ㄆㄢˋ ㄙ

判司

判司解释

古代官名。唐代节度使、州郡长官的僚属,分别掌管批判文牍等事务。亦用以称州郡佐吏。《旧唐书·职官志一》:“镇军满二万人以上诸曹判司。”唐白居易《自吟拙什因有所怀》诗:“趁向江陵府,三年作判司。”宋陆游《送子龙赴吉州掾》诗:“判司比唐时,犹幸免笞箠。”

详细解释

国语词典

判司

pàn sīㄆㄢˋ ㄙ

职官名。唐朝节度使、州郡的僚属,属专司批判文牍的小官。

字义解释

判pàn

1.分开;分辨:~别。~断。~明。2.明显(有区别):新旧社会~然不同。前后~若两人。3.评定:裁~。评~。~卷子。4.判决:审~。~案。公~。~了徒刑。

司

1.主持;操作;经营:~机。~炉。各~其事。2.中央部一级机关中按业务划分的单位(级别比部低,比处高):人事~。外交部礼宾~。3.姓。

网络百科

判司

唐代,节度使、州郡等僚属均置有判官,以分曹判事,称为“判司”。也用“判司”之名通称州郡的佐官。

来源:百度百科

百度百科“判司”

相关词语

热门词语

© 三人文库 SanRenWenK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