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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司的意思解释

分司拼音:fēn sī

分司注音:ㄈㄣ ㄙ

分司

分司解释

1.分掌;分管。南朝齐王融《永明十一年策秀才文》:“然后沿才受职,揆务分司。是以五正置於朱宣,下民不忒。”

2.唐宋之制,中央官员在陪都(洛阳)任职者,称为分司。唐白居易《达哉乐天行》:“达哉达哉白乐天,分司东都十三年。”宋陆游《简邻里》诗:“独坐空斋如自讼,小鎸残俸类分司。”

3.明清于盐运司下设分司,为管理盐务的官员。明宋应星《天工开物·作碱》:“凡地碱煎盐,除并州末盐外,长芦分司地土人,亦有刮削煎成者。”《儒林外史》第三五回:“随即是盐院来拜,盐道来拜,分司来拜,扬州府来拜,江都县来拜,把庄徵君闹的急了,送了各官上去,叫作速开船。”

详细解释

国语词典

分司

fēn sīㄈㄣ ㄙ

职官名。唐时分设在东都洛阳的中央官员。如在东都掌理东都台的御史台侍御史,称为「分司御史」。

字义解释

分fēn fèn

1.区划开:~开。划~。~野(划分的范围)。~界。~明。条~缕析。~解。2.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发。~忧。~心劳神。3.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会。~行(háng)。4.散,离:~裂。~离。~别。~崩离析。~门

司

1.主持;操作;经营:~机。~炉。各~其事。2.中央部一级机关中按业务划分的单位(级别比部低,比处高):人事~。外交部礼宾~。3.姓。

网络百科

分司

唐宋制度,中央之官有分在陪都(洛阳)执行任务者,称为“分司”。但除御史之分司有实权外,其他分司多用以优待退闲之官,并无实权。又清制,“盐运使”下设“分司”,属运同、运副或运判管领。

来源:百度百科

百度百科“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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