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三人文库>词语查询

八议的意思解释

八议拼音:bā yì

八议注音:ㄅㄚ ㄧˋ

八议

八议解释

中国古代刑法对于八种人予以特权的制度。包括议亲、议故、议贤、议能、议功、议贵、议勤、议宾。“亲”指皇室一定范围的亲属;“故”指皇帝的故旧;“贤”指朝廷认为有德行的贤人君子;“能”指有大才,为辅佐皇帝的能人;“功”指有大功勋的人;“贵”指职事官三品以上,散官两品以上的人;“勤”指勤劳之士;“宾”指国宾。这八种人犯死罪,不能直接定罪量刑,要上报朝廷,集体审议后再报请皇帝裁决。唯犯“十恶”罪则不适用此规定,即所谓“十恶不赦”。

详细解释

国语词典

八议

bā yìㄅㄚ ㄧˋ

周代为八种特殊身分者所订的减刑法律。参见「八辟」条。

字义解释

八

1.七加一后所得的数目。见〖数字〗。2.姓。

议

1.讨论;商量:自报公~。2.意见:建~。提~。3.评论:物~。无可非~。

网络百科

八议

“八议"是中国封建刑律规定的对八种人犯罪必须交由皇帝裁决或依法减轻处罚的特权制度。“八议”最早源于西周的八辟,在曹魏的《新律》中首次入律。所谓“八议”是指法律规定的以下八种特殊人物犯罪,不能适用普通诉讼审判程序,司法官员也无权直接审理管辖,必须奏请皇帝裁决,由皇帝根据其身份及具体情况减免刑罚的制度。这八种人是:议亲,议故,议贤,议能,议功,议贵,议勤,议宾。

来源:百度百科

百度百科“八议”

相关词语

热门词语

© 三人文库 SanRenWenK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