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克的意思解释
伯克拼音:bó kè
伯克注音:ㄅㄛˊ ㄎㄜˋ
伯克解释
旧时新疆回部(天山南路)维吾尔族特有的官名。以阿奇木伯克为长,伊什罕伯克为副,下设各级伯克,清政府分别加以任命,概称伯克。
详细解释
旧时 新疆 回部 ( 天山南路 ) 维吾尔 族特有的官名。以阿奇木伯克为长,伊什罕伯克为副,下设各级伯克, 清 政府分别加以任命,概称伯克。
清 昭槤 《啸亭杂录·理藩院》:“ 嘉峪关 外 回部 有十……其旧疆建诸王二,咸如 蒙古 诸藩,餘则置伯克司之。伯克者, 回 中长吏也,各视秩有差。”后亦泛指该地区一般上层人物。 郭小川 《喀什一条街》诗:“山根上拉来的砖,盖了‘伯克’的私房。”参阅《清通志·职官七》。
国语词典
伯克
bó kèㄅㄛˊ ㄎㄜˋ人名。(Jacob Sigismund Beck,西元1761~1840)德国哲学家。其学说承继康德,而倾心于唯物论,是极端的形式论者。
字义解释
bó bǎi bà
见〖大伯子〗。1.伯父:大~。表~。2.在弟兄排行的次序里代表老大:~兄。3.姓。4.封建五等爵位的第三等:~爵。
kè
1.能:~勤~俭。不~分身。2.克服;克制:~己。以柔~刚。3.攻下据点;战胜:~复。~敌。攻必~。4.消化:~食。~化。5.姓。6.严格限定(期限):~期。~日。7.质量或重量单位,符号g。1克等于1千克(公斤)的千分
网络百科
伯克(中国古代官职)
“伯克”系突厥语音译,意为“首领”、“管理者”等。原为突厥汗国的官号,初见于8世纪的突厥文碑铭,为显贵和统治者的尊称。古代维吾尔族中也有“伯克”这一名称的官职,世袭制。
清乾隆二十四年(1759),清朝平定大小和卓叛乱后,“伯克”制度加以改革,废除世袭制,作为对新疆地区统治的基层行政制度。光绪十年(1884)新疆改建行省,以州县制代替维吾尔族地区的伯克制度,但仍保留伯克的品级。
另有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西北部城市伯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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