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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府的意思解释

知府拼音:zhī fǔ

知府注音:ㄓㄧ ㄈㄨˇ

知府

知府解释

古代地方官名。宋代派京官统治一府的称“知某府事”,简称知府。明清两代为府级行政官吏的正式名称。

详细解释

国语词典

知府

zhī fǔㄓ ㄈㄨˇ

职官名。为明清两代一府的行政长官。

字义解释

知zhī zhì

1.晓得,明了:~道。~名(著名)。~觉(有感觉而知道)。良~。~人善任。温故~新。~难而进。~情达理。2.使知道:通~。~照。3.学识,学问:~识,求~。无~。4.主管:~县(旧时的县长)。~府。~州。~宾(指主管招待

府

1.旧时指官吏办理公事的地方,现在指国家政权机关:官~。政~。2.旧时官府收藏文书、财物的地方:~库。3.旧时指大官、贵族的住宅,现在也指某些国家元首办公或居住的地方:王~。元首~。总统~。4.敬辞,称对方的家:贵~。5

网络百科

知府(地方职官名)

知府,也称太守,是中国古代的地方职官名,州府最高行政长官。

据古代正史职官志(百官志)记载,东汉末年,州从监察区变为行政区,州最高长官称“州牧”,以掌一州军民。隋代,州最高长官称“刺史”或太守,唐宋时正式设立与知州平级的府级地方长官“知府事”。

元朝废府设路,路一级的地方长官为达鲁花赤,只在散府设有“知府”的官职,是达鲁花赤的属官之一。

明朝大致恢复宋制,才最后有了以“知府”为名的地方官职。

知府,掌一府之政令,总领各属县,凡宣布国家政令、治理百姓,审决讼案,稽察奸宄,考核属吏,征收赋税等一切政务皆为其职责。

知府地位相当于现今一个地级市的市委书记兼任市长,同知则为唯一的副市长。

来源:百度百科

百度百科“知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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