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府的意思解释
知府拼音:zhī fǔ
知府注音:ㄓㄧ ㄈㄨˇ
知府解释
古代地方官名。宋代派京官统治一府的称“知某府事”,简称知府。明清两代为府级行政官吏的正式名称。
详细解释
官名。
唐 制于京都及创业驻幸之地特置为府,至 宋 则潜藩之地皆升为府。或置牧、尹,或以朝臣出任,权知府事,省称知府。 明 代始以知府为正式官名,管辖州县,为府一级的行政长官。 清 代因之。《水浒传》第四六回:“知府随即取了供词,行下公文,委当方里甲,带了仵作公人,押了邻舍、 王公 一干人等,下来检验尸首,明白回报。” 清 龚自珍 《江南安庆府知府何公墓志铭》:“ 龚自珍 娶于 山阴 何氏 ,实知府 裕均 从女孙。”
智慧的府库。形容智慧丰富。
汉 王充 《论衡·辨祟》:“ 孔子 圣人,知府也。”
国语词典
知府
zhī fǔㄓ ㄈㄨˇ职官名。为明清两代一府的行政长官。
字义解释
1.晓得,明了:~道。~名(著名)。~觉(有感觉而知道)。良~。~人善任。温故~新。~难而进。~情达理。2.使知道:通~。~照。3.学识,学问:~识,求~。无~。4.主管:~县(旧时的县长)。~府。~州。~宾(指主管招待
1.旧时指官吏办理公事的地方,现在指国家政权机关:官~。政~。2.旧时官府收藏文书、财物的地方:~库。3.旧时指大官、贵族的住宅,现在也指某些国家元首办公或居住的地方:王~。元首~。总统~。4.敬辞,称对方的家:贵~。5
网络百科
知府(地方职官名)
知府,也称太守,是中国古代的地方职官名,州府最高行政长官。
据古代正史职官志(百官志)记载,东汉末年,州从监察区变为行政区,州最高长官称“州牧”,以掌一州军民。隋代,州最高长官称“刺史”或太守,唐宋时正式设立与知州平级的府级地方长官“知府事”。
元朝废府设路,路一级的地方长官为达鲁花赤,只在散府设有“知府”的官职,是达鲁花赤的属官之一。
明朝大致恢复宋制,才最后有了以“知府”为名的地方官职。
知府,掌一府之政令,总领各属县,凡宣布国家政令、治理百姓,审决讼案,稽察奸宄,考核属吏,征收赋税等一切政务皆为其职责。
知府地位相当于现今一个地级市的市委书记兼任市长,同知则为唯一的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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