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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的意思解释

要约拼音:yāo yuē

要约注音:ㄧㄠˋ ㄩㄝ

要约

要约解释

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具体确定,并且应表明一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可以撤回、撤销。是合同订立的一种方式。与“承诺”相对。

详细解释

国语词典

要约

yāo yuēㄧㄠ ㄩㄝ

约束。

《史记.卷七八.春申君传》:「王之地一经两海,要约天下,是燕、赵无齐、楚,齐、楚无燕、赵也。」

字义解释

要yào yāo

1.重要:主~。紧~。险~。~事。~道。2.重要的内容:纲~。摘~。提~。择~记录。3.希望得到;希望保持:他~一台电脑。这本书我还~呢!4.因为希望得到或收回而有所表示;索取:~账。小弟弟跟姐姐~钢笔用。5.请求:她~

约yuē yāo

1.提出或商量(须要共同遵守的事):预~。~定。~期。~好五点钟见面。2.邀请:特~。~请。~他来。3.约定的事;共同订立、须要共同遵守的条文:践~。条~。和~。有~在先。4.限制使不越出范围;拘束:~束。制~。5.俭省

网络百科

要约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称受要约人。

要约不同于事实行为。要约作为一种缔约的意思表示,它能够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产生一种拘束力。尤其是要约人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必须受要约内容的拘束。要约发出后,非依法律规定或受要约人的同意,不得擅自撤回、撤销或者变更要约的内容。

要约不同于法律行为。一方面,要约是要约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必须经过受要约人的承诺,才能产生要约人预期的法律效果(即成立合同);而法律行为既包括单方的意思表示,又包括双方和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的行为,均可直接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另一方面,要约作为意思表示的一种,其拘束力只体现在“不能反悔”即不能擅自撤回、撤销或者变更上,而不能直接产生设定权利义务的法律效果;而法律行为则是以意思表示为要素,旨在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行为。

来源:百度百科

百度百科“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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