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子的意思解释
余子拼音:yú zǐ
余子注音:ㄧㄩˊ ㄗㄧˇ
余子解释
1.古代卿大夫嫡长子之外的儿子。《左传·昭公二十八年》:“谓知徐吾、赵朝、韩固、魏戊,餘子之不失职,能守业者也。”杜预注:“卿之庶子为餘子。”《吕氏春秋·报更》:“张仪,魏氏餘子也。”高诱注:“大夫庶子为餘子,受氏为张。”
2.指百姓家庭中服役正卒以外的子弟。古代军制,家致一人为正卒,馀皆为羡卒,称“餘子”。《周礼·地官·小司徒》:“凡国之大事,致民;大故,致餘子。”郑玄注引郑司农曰:“国有一事,当徵召会聚百姓,则小司徒召聚之。餘子谓羡也。”孙诒让正义:“云‘大故,致餘子’者,谓国被灾寇,则发六乡之餘子羡卒,以备守事及追胥也。餘羡既发,则正卒亦发可知。”王引之《经义述闻·周官上》:“此云‘大故,致餘子’。餘子,即民之子弟。《孟子·滕文公篇》所谓餘夫也。故《大司徒》统谓之万民。”《逸周书·籴匡解》:“成年,年穀足……餘子务艺。”《尚书大传·略说》:“耰鉏已藏,祈乐已入,岁事已毕,餘子皆入学。”
3.年幼未服役的男子。《庄子·秋水》:“且子独不闻夫寿陵餘子之学行於邯郸与?”成玄英疏:“弱龄未壮,谓之餘子。”陆德明释文:“未应丁夫为餘子。”《汉书·食货志》:“是月,餘子亦在于序室。”颜师古注:“苏林曰:‘餘子,庶子也。或曰:未任役为餘子。’未任役者是也。幼童皆当受业,岂论嫡庶乎?”
4.犹后代。唐李公佐《南柯太守传》:“臣将门餘子,素无艺术,猥当大任,必败朝章。”
5.官名。《左传·宣公二年》:“晋於是有公族、餘子、公行。”杜预注:“皆官名。”孔颖达疏:“则知餘子之官,亦治餘子之政。”
6.其馀的人。元辛文房《唐才子传·柳宗元》:“工诗,语意深切,发纤穠於简古,寄至味於淡泊,非餘子所及也。”明焦竑《焦氏笔乘·评杜诗》:“余家有郑善夫《批点杜诗》,其指摘疵纇,不遗餘力,然实子美之知己。餘子议论虽多,直观场之见耳。”参见“餘子碌碌”。
7.谓劫馀之人。叶叶《九秋诗·秋望》:“谁成谁败悲餘子,几帝几王付劫灰。”
详细解释
古代卿大夫嫡长子之外的儿子。
《左传·昭公二十八年》:“谓 知徐吾 、 赵朝 、 韩固 、 魏戊 ,餘子之不失职,能守业者也。” 杜预 注:“卿之庶子为餘子。”《吕氏春秋·报更》:“ 张仪 , 魏氏 餘子也。” 高诱 注:“大夫庶子为餘子,受氏为 张 。”
指百姓家庭中服役正卒以外的子弟。古代军制,家致一人为正卒,馀皆为羡卒,称“餘子”。
《周礼·地官·小司徒》:“凡国之大事,致民;大故,致餘子。” 郑玄 注引 郑司农 曰:“国有一事,当徵召会聚百姓,则小司徒召聚之。餘子谓羡也。” 孙诒让 正义:“云‘大故,致餘子’者,谓国被灾寇,则发六乡之餘子羡卒,以备守事及追胥也。餘羡既发,则正卒亦发可知。” 王引之 《经义述闻·周官上》:“此云‘大故,致餘子’。餘子,即民之子弟。《孟子·滕文公篇》所谓餘夫也。故《大司徒》统谓之万民。”《逸周书·籴匡解》:“成年,年穀足……餘子务艺。”《尚书大传·略说》:“耰鉏已藏,祈乐已入,岁事已毕,餘子皆入学。”
年幼未服役的男子。
《庄子·秋水》:“且子独不闻夫 寿陵 餘子之学行於 邯郸 与?” 成玄英 疏:“弱龄未壮,谓之餘子。” 陆德明 释文:“未应丁夫为餘子。”《汉书·食货志》:“是月,餘子亦在于序室。” 颜师古 注:“ 苏林 曰:‘餘子,庶子也。或曰:未任役为餘子。’未任役者是也。幼童皆当受业,岂论嫡庶乎?”
犹后代。
唐 李公佐 《南柯太守传》:“臣将门餘子,素无艺术,猥当大任,必败朝章。”
官名。
《左传·宣公二年》:“ 晋 於是有公族、餘子、公行。” 杜预 注:“皆官名。” 孔颖达 疏:“则知餘子之官,亦治餘子之政。”
其馀的人。
元 辛文房 《唐才子传·柳宗元》:“工诗,语意深切,发纤穠於简古,寄至味於淡泊,非餘子所及也。” 明 焦竑 《焦氏笔乘·评杜诗》:“余家有 郑善夫 《批点杜诗》,其指摘疵纇,不遗餘力,然实 子美 之知己。餘子议论虽多,直观场之见耳。”参见“ 餘子碌碌 ”。
谓劫馀之人。
叶叶 《九秋诗·秋望》:“谁成谁败悲餘子,几帝几王付劫灰。”
国语词典
余子
yú zǐㄩˊ ㄗˇ其余的人。
《后汉书.卷八○.文苑传下.祢衡传》:「余子碌碌,莫足数也。」
字义解释
1.剩下来的;多余的:~粮。2.零数:十~人。一斤~。3.文言人称代词。我。4.“餘”,另见“馀”
1.古代指儿女,现专指儿子:~女。~孙。~嗣。~弟(后辈人,年轻人)。2.植物的果实、种子:菜~。瓜~儿。~实。3.动物的卵:鱼~。蚕~。4.幼小的,小的:~鸡。~畜。~城。5.小而硬的颗粒状的东西:~弹(dàn)。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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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子
基本信息
基本解释
1.古指嫡长子以外的儿子。《吕氏春秋·报更》:“张仪,魏氏余子也。”
2.官名。《左传·宣公二年》:“晋于是又公族、余子、公行。”杜预注:“皆官名。”孔颖达疏:“则知余子之官,亦治余子之政。”
3.周代兵役制度规定每户以一人为正卒,余者为羡卒,即余子。《周礼·地官·小司徒》:“凡国之大事,致民;大故,致余子。”
4.其余的人。如:目无余子。《后汉书·祢衡传》:“大儿孔文举,小儿杨德祖,余子碌碌,莫足数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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