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判的意思解释
主判拼音:zhǔ pàn
主判注音:ㄓㄨˇ ㄆㄢˋ
主判解释
唐宋时高级官员兼任较低职务之称。
详细解释
唐 宋 时高级官员兼任较低职务之称。
宋 曾巩 《福州奏乞在京主判闲慢曹局状》:“伏望圣慈悯惻,以臣老母见在京师,与臣一在京主判閒慢曹局差遣,或就移近京一便郡,庶便亲养。” 明 王鏊 《震泽长语·官制》:“ 宋 初承 五代 ,三省无专职,臺省寺监无定员,类以它官主判。”
字义解释
zhǔ
1.权力或财物的所有者,家庭的首脑:~人。物~。失~(失掉财物的人)。当家作~。2.旧时臣子称君王,下级称上级,仆人称家主:君~。~上。3.对事物的意见或认为应当如何处理,决定:~张。~见。~意。~义。4.对事物有决定权
pàn
1.分开;分辨:~别。~断。~明。2.明显(有区别):新旧社会~然不同。前后~若两人。3.评定:裁~。评~。~卷子。4.判决:审~。~案。公~。~了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