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议的意思解释
杂议拼音:zá yì
杂议注音:ㄗㄚˊ ㄧˋ
杂议解释
集议;共同评议。
详细解释
集议;共同评议。
《汉书·晁错传》:“奏上,上令公卿列侯宗室杂议。”《新唐书·礼乐志四》:“其后羣臣言封禪者多,乃命祕书少监 颜师古 、諫议大夫 朱子奢 等集当时名儒博士杂议,不能决。” 清 章学诚 《文史通义·书<吴郡志>后》:“於是会校官 汪泰亨 ,与文学士杂议,用 褚少孙 例,增所闕遗,订具誒伪。” 张晋藩 等《中国法制史》第二编第六章第三节:“对于重大疑案,皇帝令翰林学士、负责知制诰的中书舍人、同平章事、参知政事、御史、谏官等大臣共同评议,称为‘杂议’,然后决断。”
字义解释
zá
1.多种多样的:复~。~色。~技。他看的书很~,哪方面的都有。2.正项以外的;正式的以外的:~费。~项。~牌儿。3.混合在一起;掺杂:夹~。他~在人群中混进了城。草丛中还~有粉红色的野花。
yì
1.讨论;商量:自报公~。2.意见:建~。提~。3.评论:物~。无可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