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登勃朗峰
马克·吐温
前往勃朗峰的途中,我们先坐火车去了马蒂尼②,翌日③早晨八点多,便徒步出发。路上有很多人结伴而行,乘坐马车的,骑骡的——因而扬起阵阵尘埃。队伍分散开去,络绎不绝,前后长达一英里左右。路为上坡——一路都为上坡——且相当陡峭。天气灼热难当,乘坐在缓慢爬行的骡子背上和麟轿④前进的马车里的男男女女,焦炙于火辣辣的艳阳之下,真是可怜可悯。我们可在树林中避暑纳凉,稍作歇息,可那些人不行。既然花了钱坐车,就一定要使他们的旅行物有所值。
为什么作者认为骑骡乘车的游客“可怜可悯”?
我们取道黑首⑤,抵达高地,沿途不乏秀色美景。有一处需经隧道,穿山而过;俯瞰脚下峡谷,只见其间一股清流急湍,环顾四周,岩壁巉峻⑥,丘岗葱绿,美不胜收。整个黑首道上,到处瀑布倾泻,轰鸣作响。
山为什么会随“我们”拾级而上而“愈升愈高”?你有过类似的体验吗?
抵达阿冉提村前约莫半小时,在一道呈V字形的山口中间,一座巨大的白雪穹顶骤然映入眼帘,日照其上,光艳耀目。原来我们已目睹了被称为“阿尔卑斯之王”的勃朗峰。我们拾级⑦而上,威严的穹顶也随之愈升愈高,耸入蓝天,最后仿佛独踞苍穹。
①选自《远处的青山》(新世界出版社2011年版)。林文华译。有改动。勃朗峰,欧洲阿尔卑斯山的主峰,山势陡峻,为欧洲名胜之一。马克·吐温(1835—1910),美国作家。代表作有小说《汤姆·索亚历险记》《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等。
②〔马蒂尼〕瑞士西部瓦莱州的一个城市。
③〔翌(yì)日〕次日。
④〔磷(lín)鳞〕形容车行走时的声音。
⑤〔黑首〕瑞士的一个村。
⑥〔巉(chán)峻〕险峻陡峭。
⑦〔拾(shè)级〕逐步登阶。拾,轻步而上。
勃朗峰周围的一些山峰奇形怪状——都为浅棕色的光秃尖岩。有些顶端尖峭,并微微倾向一旁,宛如美女的纤指;有一怪峰,形如塔糖①。因巉岩太过陡峭,皑皑白雪无法堆积,只能在分野处偶见几堆。
仰面遥望,满目华彩,变幻无穷。
在逗留高地、向山下的阿冉提村进发之前,我们曾仰面遥望附近的一座峰巅,但见色彩斑斓,彩霞满天,白云缭绕,轻歌曼舞,那朵朵白云精美柔细,宛如游丝蛛网一般。五光十色中的粉红嫩绿,尤为妩媚动人,所有色彩轻淡柔和,交相辉映,妖媚迷人。我们干脆就地而坐,饱览独特美景。这一彩幻只是稍作驻留,顷刻间便飘忽不定,相互交融,暗淡隐去,可又骤然反光灼灼,瞬息万变,真是无穷变幻,纷至沓来;洁白轻薄的云朵,微光闪烁,仿佛身披霓裳羽衣②的纯洁天使。
这里联想到肥皂泡,抒发了怎样的感慨?
良久,我们终于感悟到,眼前的绚丽色彩以及它们的无穷变幻便是我们从飘浮的肥皂泡中看到的一切,泡泡所到之处,种种色彩变幻,尽被摄入其中。自然界中最美丽最精致的造物,莫过于肥皂泡泡了:刚才空中的华丽色彩,天衣云锦,恰如那在阳光下破裂并蔓延开去的肥皂泡。我想,假如世上只有一个肥皂泡,其价值会是多少呢?
从马蒂尼到阿冉提,历时八个小时。有好几次,我们把所有的车骑甩在身后。沿河谷前往沙蒙尼3途中,我们雇了一辆敞篷马车,又花上一小时美餐了一顿,那车夫也得以有了纵饮的机会,略显醉意。他有一朋友同行,于是这友人也有暇畅饮一番。
上路后,车夫说我们用饭之际,所有的游客
①〔塔糖〕一种圆锥形糖块。
②〔霓裳羽衣〕指仙人的衣服。
③〔沙蒙尼〕法国东部边界小镇,位于勃朗峰北。
都已赶到,甚至还抢在了我们前面。“但是,”他把握十足地说,“不必为此烦恼——静下心来——不要浮躁——他们虽已扬尘远去,可不久就会消失在我们身后的。你就放下心坐好吧,一切包在我身上——我是车夫之王啊。你看着吧!”
他扬鞭一挥,车便磷向前。如此颠簸,我生平从未有过。近来的几场暴雨冲毁了几处路面,但我们不停不歇,一如既往地保持着速度,疾驰向前,什么乱石废物,沟壑旷野,一概不顾——有时一两个轮子着地,但大多数时候腾空而起。那位镇定而善良的狂车夫还时不时地掉转头来,神情威严地冲我们说道:“哈,看到了吗?如我所说吧——我可是名副其实的车夫之王啊。”每当我们险遭不测时,他总是面不改色,和颜悦色地说:“只当是种乐趣吧,先生们,这种情况不常见,很不寻常——能坐上车王的车的人,可是少之又少啊——看到了吧,正如我说的,我就是车王。”
他说的是法语,还不时地打嗝,像是在加标点符号。他朋友也是法国人,说的却是德语——但标点系统毫无两样。那朋友自称“勃朗队长”,要求我们和他一同登山。他说他爬山的次数比谁都多——47次——而他兄弟只有37次。除他外,他兄弟是世上最佳的向导——可他自己,对了,请别忘了——他是“勃朗队长”——这个尊号是非他莫属的。
那车王果然信守诺言——像疾风般赶上并超过了那长长的游客车队。结果,到达沙蒙尼旅馆后,我们住进了上等的房间。如果这位王爷的车技略欠敏捷——或者说,不是老天有意安排,让他在离开阿冉提时喝得酒气醺醺——结果就不会是这样的了。
阅读提示
勃朗峰,法语意为“白色的山峰”,是阿尔卑斯山的最高峰。作者在文中记述了与友人游览勃朗峰的经历,或浓墨重彩,或简笔勾勒,笔法多变,妙趣横生。写上山,用散文笔法,描绘山中奇景,嶙峋的怪石,变幻的光影,引出无限感慨;写下山,以小说笔法,叙述奇人奇事,惊险的旅途,怪异的车夫,富有传奇色彩。细读课文,或许还能感受到一份别样的幽默。此外,这是一篇翻译作品,译笔简练,多用成语,带书卷气。阅读时要注意体会课文的这些特点。